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分局,直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的通知》(漢政辦函〔2025〕5號)和行政許可清單事項管理工作要求,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漢臺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修訂情況通知如下: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漢中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明確的實施機關,新增“港澳居民定居證明簽發”“臺灣居民定居證明簽發”,由市公安局漢臺分局主管并實施。
二、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修訂情況,刪去市公安局漢臺分局主管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安全審核”。
三、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中第39項,刪去區水利局主管的“壩頂兼做公路審批”。
四、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797號)刪去區市場監管局主管的“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
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的通知》(漢政辦函〔2025〕5號)調整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新增“校車使用許可”“教師資格認定”“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許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審批”“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審查”“出入境通行證簽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后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準”“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放射性核素排放許可”“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拆除、改動、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審核”“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由于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審批”“燃氣經營許可”“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設置或者撤銷內河渡口審批”“新建、改建、擴建燃氣工程核準”“遷移、拆卸、改動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或在設施上拉線接電、懸掛物品的批準”“改裝、拆除、遷移、連接供水、供熱、燃氣管道設施的批準”“在城市供水、供熱、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從事施工作業的批準”“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除外)”。刪去“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計量標準器具核準”“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遷、改建、封閉環境衛生設施的審批”“食品經營許可”。
六、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將“關閉、閑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許可”實施機關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市生態環境局漢臺分局調整為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區城管局。
七、根據《關于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再劃轉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漢區政發〔2019〕15號)文件要求,“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審批”“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內修建碼頭、漁塘許可”等4項事項主管部門不變,實施機關調整至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八、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修訂等情況,對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內容作出調整。
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漢臺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4年版)》,及時調整修訂本部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完善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嚴格依照清單實施行政許可,不斷強化實施情況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
此前我區行政許可事項與本清單不一致的,以本清單為準。
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28日